领导干部“严以用权”的实践维度思考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5-17浏览次数:176

“三严三实”征文一等奖论文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的实践维度思考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中,“严以用权”是核心。“严以用权”是党的执政地位在新时期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必然要求。实践严以用权,既需要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决策水平与权力的有效耦合,也需要制度约束、监督问责与权力之间进行有机衔接,使权力运行有边界、有约束、受监督

关键词]严以用权  制度约束  监督问责

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是一个统一而严密的整体,而“严以用权”是核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1]。“严以用权”是党的执政地位在新时期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必然要求,顺利完成这个历史使必须要有综合施治的系统思维,既需要实现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决策水平与权力的有效耦合,也需要实现制度约束、监督问责与权力之间进行有机衔接,使权力运行有边界、有约束、受监督,让领导干部 “不想” 、“不能”滥用权力。

党的执政地位要求领导干部“严以用权”

当前我国的改革和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阶段。一方面,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面临非常好的发展形势,国际地位迅速提高,在世界政治和经济格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面临着非常严峻的挑战,这种挑战,既有来自国际的,又有来自国内的,表现为复杂的国际形势对中国崛起的挑战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面临的各种挑战。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作为执行权力主体的领导干部必须通过严以用权,来践行党的宗旨,夯实执政基础,从而巩固执政地位。

领导干部严格使用权力是共产党顺利执政的基础。首先,就我们党肩负的历史使命而言, 需要党的领导干部“严以用权”。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执政党,不仅要在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下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又要维护社会稳定,使广大人民都能享有改革开放带来的收益;不仅要发展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又要维护党和国家的团结统一、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不仅要满足人民日益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要,又要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等等。为应对各种挑战,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构想,顺利完成“四个全面”的历史使命,需要党的战略、方针、政策、制度切实运转起来,需要各级领导干部规范有效的行权与之有效耦合。反之,如果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贪污腐败、拉帮结派、玩弄权术,违背现代执政理念,将直接影响到“四个全面”战略能否实现,进而影响到党在新时期各项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其次,只有领导干部实现“严以用权” ,才能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才能避免重蹈人亡政息的覆辙。领导干部虽然掌握和使用权力,但权力不是领导干部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而只是他们履行社会义务的职责;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习近平总书记也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领导干部只有严以用权,谨慎用权,防治腐败,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获得人们内心支持的“合法性”,夯实群众基础,避免人亡政息的历史周期律。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必须努力提升党性修养

落实领导干部“严以用权”,要夯实严以用权的思想基础,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发挥其内因作用,使“不滥用权力”成为内心自觉。拥有严格的党性修养与坚定理想信念的领导干部,能够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谨修官德,内省于思,外化于行;能够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党中央的政治要求,符合共产党员的标准,符合领导干部的身份,符合法律法规;能够顶得住歪理,抗得住诱惑。

提升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要进一步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机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的理想信念、道德修养、行为规范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决遵守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各级干部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真正把权力用在为民造福、为党尽责上,使严以用权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引导领导干部怀有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建立健康的生活情趣,持有高尚的精神追求,做到心有所畏所戒、行有所止,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自觉防止把市场交换原则渗透到权力行使过程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强烈的法治意识,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证权力不偏离法律框架和底线;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心怀责任、敢于担当,树立权力即责任的观点,不为沽名钓誉而急功近利,为求政绩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弄虚作假、浮夸虚报。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必须提高决策水平

领导干部的权力使用最集中地表现在决策上,严以用权,要努力提高决策水平,确保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的决策不失误。决策权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国计民生,关系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发展的决策行为。只有把提升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同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才能真正掌好权用好权。

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在目前首要的是提高干部的创新发展、把握大势能力。在新常态下,在发展减速期、改革深水期、矛盾凸显期,需要各级干部有更强的本领、更多的智慧,善于根据时代发展变化的要求,不断深化对执政规律的认识,推进执政党的理论创新,增强对全局的驾驭和把握,使党的理论和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避免党在长期执政中可能出现的脱离群众,缺乏忧患意识的倾向。加强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与执政能力建设,必须狠抓干部队伍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的综合素养;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提高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还须切实完善党的决策机制。科学完善的决策机制不仅能够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更能够使决策的实施效益尽可能最大化,并能减少决策尤其是经济决策对资源、环境与社会所造成的破坏。回顾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拍脑袋”工程给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造成的巨大破坏,使我们更深切地认识到要规范权力使用,必须完善党的决策机制。而要完善党的决策机制,就需要构建系统科学的党内制度体系,特别是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实现科学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根本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有效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使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各项决策都建立在民主的科学的基础之上,并得以贯彻落实;同时还要从改革体制和机制入手,调动全党与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善于把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办事统一起来,进一步理顺党政关系和完善执政机制;还要不断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扩大党内外民主,拓宽民主渠道,建立及时反映人民群众意志、集中全党和全国人民智慧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从而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必须强化制度约束

严以用权,最关键的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就权力自身来说,它自诞生就具有自我膨胀的趋势,如果不为它设定法律边界,随时都可能为利益所利用,不适当地膨胀起来;而且在权力的腐蚀和诱惑面前,好人可以变成坏人,坏人可以变得更坏,没有制度“笼子”约束的权力就会肆意泛滥形成腐败。所以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2]

严以用权,强化党规党纪、制度的约束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要优化权力结构、合理配置公共权力,对党和政府、上下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权力,做到科学分权,并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列出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乃至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边界,确定权力运行的主体、对象、范围、幅度、程序和责任,做到合理确权,减少自由裁量,逐步做到政府权力“法无规定不可为”;其次着力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高效的权力运行流程,始终按设定的规则和制度行使法定权力,使权力的触角不能随意延伸;对部分权力运用科技手段巩固权力流程,把一些制度科学设计为计算机程序,实现执行的程序化,克服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随意性、主观性和隐蔽性;严以用权,强化党规党纪、制度的约束力,还要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等各项工作公开,制定有利于提高决策民主性与科学性的权力公开制度,保障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都要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必须严格监督问责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3],加强对权力行使的严格监督与问责,使领导干部严以用权真正落到实处,是严以用权的最后防线。

严以用权,强化监督体系,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首先要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把重大事项,特别是社会比较关心的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工程、大宗办公用品采购、财务预决算等决策情况,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将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使其具有可监督性;其次要要健全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人大、政协、信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真正将专门机关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权力监督格局;另外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和民生的重大问题决策,从决策酝酿到决策确定和执行,整个过程都要接受群众与纪检机构的广泛监督;在权力监督上,还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通过“信息公开”将各项权力的运行过程的过程与结果电子化、网络化、透明化。

“严以用权”要权责对等,失职要问责,违法受追究,严惩滥用权力。一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类权力的责任人及其承担的相应责任;二是对超越法定权限、滥用权力的,明确规定追究领导干部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的程序和方式;三是只要是因行使权力造成损失的,直接领导与主管领导均要负主要责任,轻则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和降职,重则不仅要辞退,而且还应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对于滥用权力到贪污腐败的,则要实施严刑峻法,轻罪重罚,让滥用权力的人没有生存空间,甚至付出惨痛代价,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 年,第 381

  

[2]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30 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R〕.人民日报,2012  12  05( 1)

[3]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30 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R〕.人民日报,2012  12  0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