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5-17浏览次数:590

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马院党政班子的理论学习,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和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中心组学习,是党支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二、学习的方式方法

第四条 每周五下午为中心组专设学习时间,党政正副职不得安排其他工作。

第五条 学习以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学习组成员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展开研讨;集中学习要有发言、有讨论、有心得。

三、学习的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学院党政正副职组成,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七条 直属支部书记是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学习内容的征集、学习活动的组织与考评。党政正、副职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的,要向书记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第八条 直属支部中心组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地点、发言人员等确定后,报备分管领导,接受分管领导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2018年2月28制定